從2015年11月1日起,湖南華菱漣鋼對進廠鐵合金未按要求進行編號或編號有漏號、重復號、錯號的,在貨物結算時按照雙方簽訂的月度訂單確認函實行每車扣款2000元。為維護供需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,現將漣鋼對鐵合金包裝袋(桶)編號要求通知如下:
1、要求按車編號,即每車貨物按袋(桶)數編號,若貨物是60袋(桶),則編號從“1”連續編到“60”;若貨物是40袋(桶),則編號從“1”連續編到“40”。編號不能重復、不能漏號、不能錯號;
2、要求編號在靠近袋(桶)上部位置,即在每袋(桶)子的側面靠近上部的位置(如下圖):用紅筆或黑筆寫上阿拉伯數字,字體大小為100mm*100mm;
3、要求每袋(桶)上有2個相同編號在不同方向,即每袋(桶)子上的編號在不同方向書寫兩次,若一方被擋住,還有一方的編號能識別,并要示袋(桶)子上除兩個相同的編號數字外,不能出現其它不同的編號數字。
湖南華菱漣源鋼鐵有限公司采購部(進出口部)
2015年11月1日